欧盟责任人委任
第4条项下的书面授权、欧盟联络地址、PIF托管以及与主管机关的配合。
在接受委任之前,我们会依据法规(EC) No 1223/2009审核您产品的信息档案(PIF)、化妆品安全报告(CPSR)及标签。如果您的产品尚未准备好进行CPNP通报,我们会在您为无法实际使用的代表服务付费之前告知您。
没有任何欧盟机构认证化妆品。对任何“化妆品认证”服务都应保持警惕。我们承担第4条规定的法定职责,向主管机关提供您的PIF,并在CPNP中通报您的产品。
告诉我们您的产品类别及贵公司注册地。我们会在签署授权前判断下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