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法规(EC) No 1223/2009为您提供欧盟化妆品责任人服务

我们支持的产品

法规(EC) No 1223/2009涵盖大多数免洗型与冲洗型化妆品。我们只有在确认您具体产品类别及配方符合审核流程后才接受委任。

涵盖范围

护肤

面霜、精华、洁面产品、面膜、去角质产品。

护发

洗发水、护发素、造型产品、染发剂。

彩妆

面部、眼部及唇部产品、粉底、粉饼。

香氛与香水

香水、淡香水、身体喷雾。

口腔护理

不含药用宣称的牙膏及漱口水。

个人护理

止汗露、香皂、沐浴露、私处护理产品。

防晒护理

防晒霜及晒后修复产品。

婴幼儿及儿童化妆品

对防腐剂及香精过敏原有额外审查要求。

男士护理

剃须、须部护理、美容产品。

美甲产品

指甲油、卸甲产品、护理产品及凝胶系统。

需要额外的监管评估

部分配方在我们提供代理报价前需要进行扩展审核:

不在本服务范围内

部分类别适用独立于本责任人委任的欧盟专项监管制度:

一般非化妆品消费品、机械、个人防护装备及带CE标志的产品同样不在本服务范围内。

检查您是否需要欧盟责任人

告诉我们您的产品类别及贵公司注册地。我们会在签署授权前判断下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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